闲茶半晌

独有南山桂花发,飞来飞去袭人裾。

EF日课题·008.Motto

起居室的茶几和坐垫被挪到一边,腾出一片空地。不二周助屈了腿半跪在地上,脚边放了一盆清水,手里握着一管旧毛笔,在水里蘸了蘸,略一凝神,倾身在榻榻米上书写起来。

平时用惯了电脑,连钢笔都许久没有握过,感觉自是消退许多。写过一行,他皱了皱眉,重新蘸饱了水,稳了稳手腕继续写下去。

初春傍晚的风从半开的窗户里吹进来,先前的字迹渐渐消弭,很快只留下星星点点的水迹,再过一会,最早写下的那行字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越前龙马推门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情景:不二周助蘸着清水在起居室的榻榻米上写毛笔字,金灿灿的夕阳隔着窗棂投下淡淡的影子,整个画风莫名充斥着意味不明的怀旧气息。

他不可思议地歪了歪脑袋,把目光落到行云流水般移动的笔端,试图在那清隽秀逸的文字中搜寻出自己知晓的部分:“……霞光,春天……”

“是【蔚然霞光,春日弥长】哦,越前。”不二笑吟吟地抬了头看他,手里端着的毛笔笔尖兀自在榻榻米上滴下细小的水滴。

他耸了耸肩,走过去坐到不二身边:“不二前辈,你在做什么?”

“就像你看到的,练字。”不二晃了晃旧毛笔的笔杆,一如既往的温和笑意里渗出些少见的孩子气,“从书橱里翻出来的,好像是小时候学写字用过的笔。”他俯下身去接着写,口中念念有词的句子听来不知所云却也音节流畅,“风来越山,拂我衣衫……”

越前只觉一头雾水,忍不住插口问道:“练字为什么不用纸和墨水呢?”而且这些莫名其妙的奇特词句是什么鬼——这一句被他硬生生地吞了回去。

好像读到了他的心声,不二头也不抬地回答:“这是《万叶集》里的句子,至于为什么不用纸……”话未说完,却被一阵手机铃声打断。

恋恋不舍地放下笔,不二欠身从茶几上拿过手机,看到屏幕上闪烁的名字,眼里亮起欣喜。

“由美姐?……嗯,一切都好……越前也在。”带着笑意的语句在这里突兀地断掉了,正在研究那些水字的越前疑惑地抬起眼,见不二凝固在原地,嘴唇颤了颤,语调里透着微妙的不敢置信。

“爸爸他……是这么说的?”

由美子在电话那头又说了些什么,越前发现不二垂下来的左手动了动,指甲一下一下扣着榻榻米的纹路。他伸手覆上去,不二的手顺势一转,与他十指相扣,用上十成力度,掌心似有些潮湿。

电话很快挂断了,先前写的几行字已经消失不见。

“越前。”不二转过脸来看他,瞳孔里微光流动。

“什么?”

“你愿不愿意……”

他感觉握在自己掌心的那只手,轻微地颤抖了一下。

“你愿不愿意,陪我回家?”

越前握住不二的左手一用力,轻易就将面前一脸认真紧张的人带入怀中。

“问了个蠢问题呢,不二前辈。”

牵涉到与家人有关的问题,不二周助的过度认真和紧张可谓由来已久——追溯到遥远而模糊的国中时代,还能从记忆里翻出当年的不二前辈为数不多的战斗力和愤怒值双双爆表的场景。

所以当越前龙马在深夜一觉醒来,发现身边空空如也时,便心知名为“不二周助家族症候群”的顽疾又发作了。

隔着一条过道的起居室亮着灯,他披了衣服,拖着神思恍惚的脚步走过去,不出意外地看到有觉不睡的某个人半跪在榻榻米上,家居服的袖子卷到手肘,身子微微前倾,是他在傍晚看到过的姿势。

在写字。

那枝颇有年岁的旧毛笔有些杂毛不服帖地翘起,笔锋算不得流利反而有些粗糙,然而纵是对书法一窍不通的越前也能看出,不二手底匀净流畅的笔意非一日功夫可得。

他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认出不二写的仍然是那个什么《万叶集》里的句子。

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越前像傍晚时那样盘着腿坐到不二身边,“睡不着?”

不二没有停下手,眼神专注地盯着笔尖,声音与平日一般柔和:“离起床的时间还早,你可以再睡一会。”

暖色调的灯光落在不二发顶,晕出一层柔软的光泽。

越前默默地看了一会,忽然开口道:“这些句子,是什么意思?”

不二无声地笑了笑,笔尖勾起最后一个字,方才停下手:“这是《万叶集》第一卷中的一首,说的是思念家乡的意思。”

他把笔又在水里蘸了蘸:“这一首,是爸爸当年教我写字时最喜欢的短歌。”

思念家乡吗?

越前看了一眼不二平静无波的侧脸,又把视线落回那几行清水写就的字迹上:“不二前辈的爸爸,是个什么样的人?”

“说到是什么样的人……”不二放下笔,换了种轻松一些的坐姿,手指抵住下巴,偏过头想了一会儿,“话不多,很温柔,但固执起来连妈妈都没有办法。”

“具体呢?”

不二挑眉看过去,戏谑的笑容是越前相当熟悉的模样:“怎么,今晚要听我回忆童年?”

越前无所谓地与不二对视,一片光明磊落的坦荡:“还不是看某个前辈紧张到半夜睡不着,特意来陪你聊天。”

“哎呀,真是有心。”不二轻笑出声,眼里渐渐流露出怀念的神色,“以前也跟你提过,我爸爸是外派的银行职员,有时候一年也难得回来一次。”

他眯起眼睛,似乎在回忆:“跟爸爸有关的记忆并不多。小的时候,只有一件事印象特别深刻。”

“五岁那年,有一次我偷拿了爸爸的毛笔沾了水在地上写字,被发现之后他却特别高兴,眼神都是亮晶晶的,就教我写毛笔字。写的就是这首短歌。”

“很有趣吧,那时候,我连这首短歌是什么意思都完全不懂,却记到了现在。”

榻榻米上的字迹在灯光下缓慢地消退。

“亦朝亦夕,吹向故里——大概是因为常年都在海外的缘故,才格外喜欢这一首吧。说起来,爸爸虽然从事金融行业,却特别爱好古典文学。家里书柜上有好些诗词集,我小时候无聊了经常去翻。”

“后来有好几年,他每次回来,都会陪我用毛笔沾了水在地上写字。有风的时候字迹消失得很快,之后就什么都不剩了。妈妈觉得奇怪,问他为什么教我写字不用纸和墨,这样写看不到我习字的过程,以及到底练习到了什么程度。”

“爸爸笑着说,一笔一划的积累都会在周助的字里行间呈现,而在很多时候——真正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比如直接指向结果的、为此付出的时间和精力;再比如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看不见摸不着,但你知道它的存在,清晰而明确。”

 “你大概能猜到——《小王子》,也是有一年,他送给我的礼物。”

那几行字已经彻底消失了痕迹,不二抬起眼笑道,“是不是听得快睡着了?也难怪,比起武士南次郎,我爸爸实在是太普通了。”

越前孩子似的撇撇嘴,开口时语调带上了几分笑意:“想听实话?”

“请便。”

“实话告诉你——我现在,高兴得不行。”他一点一点靠近不二,熟悉的安稳气息,清晰的体温和心跳,最后,近到每说一个字都能摩擦到对方的唇。

“为什么?”不二静静地问。

他的唇角勾起灿若骄阳的笑意,明亮的金色眼瞳依稀仍然是少年时的样子,深深望进那双静谧似雪后晴空的眼睛:“你那么珍惜你的家人,但你仍然选择,”

“和我在一起。”

他的尾音结束在恋人绵密温柔的亲吻里。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

『蔚然霞光,春日弥长。』

2015/2/14 0:47

后记:

引用的诗句源自《万叶集》(在日本类似诗经地位的一个诗歌集)中的“幸赞岐国安益郡之时,军王见山作歌并短歌”这一首。

写可以引用诗词的梗超级开心,但真正想写的只有最后一个场景而已(为了最后几百字铺垫两千字什么的……

不二的爸爸公式设定似乎只有海外银行职员这一点,性格和童年回忆什么全是瞎编~本意是想突出家人对于不二性格、性情、价值观的影响,最后发现依旧悲剧地不切题了……

PS,写到现在已经有点不敢看官方图或者原作了——总感觉无论怎么揪思路回过头去看都会多少觉得有点OOC的我(无法准确表达的文字真是拙计啊orz

既然赶上了还是要说,节日快乐w(尽管本来是想在零点前写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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